贵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岗位职责
一、在理事长领导下处理基金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基金会下设部门的工作协调,督导和联系下设分会的工作
二、加强基金会组成人员的工作联系和沟通,落实好理事长工作要求,协调处理好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之间的工作关系;
三、根据理事长授权,加强对基金会内设机构的业务管理;
四、围绕基金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供基金会领导及基金会理事会决策参考;
五、审核有关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请示和分会、有关单位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理事长审定;
六、安排和检查落实理事长安排部署的工作、重大决策和批示;
七、负责基金会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以及以上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和落实工作;
八、审核基金会及基金会办公室制发的重要文件和理事长的重要讲话、报告、汇报等材料;
九、组织、协调基金会的重要公务活动;
十、协助理事长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基金会工作人员人事管理;
根据基金会理事长会议授权,负责基金会财务开支;
十二、授权代表基金会列席有关会议并按会议要求报告工作,协调处理会议交基金会办理的有关事宜,督办处理有关部门提出的建议、议案;
十三、负责处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案等事宜;
十四、按照基金会的工作要求,全面协调和做好面上工作;
十五、办理基金会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