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名 称:贵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账 号:19910120030004138
开户行:贵阳银行直属支行
 贵州省贵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是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2011年度“十大民生工程”的安排部署,经贵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于2012年2月8日在贵州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地方性公募基金会。2017年被省民政厅评定为全省首批“慈善组织”。可以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公众募集资金开展公益性活动。本会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独立的财务机构及管理制度,独立的人事自主权利和独立的办公场地。原始注册资金481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520000587296858H。登记管理机关是贵州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具体业务工作在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下实施。
我会的宗旨是:根据《贵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市政府令2021年第81号)的有关规定,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更好地保护、支持、激励公民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行为,奖励、褒扬在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慰问、救助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中牺牲人员的家属和受伤、致残人员,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业务范围是:
1.宣传见义勇为人员和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先进事迹,营造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良好氛围;
2.表彰、奖励、慰问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和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其他特别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
3.表彰、奖励、慰问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社会各界和见义勇为优秀工作者;
4.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5.对因见义勇为牺牲、伤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和其他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帮扶;对见义勇为伤残人员提供医疗救助;
6.募集、管理和使用好本基金会基金;
7.符合本会宗旨的其它工作和活动。
本会的领导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目前是第二届。现有理事21人,设理事长1人(法人),副理事长2人,秘书长1人。理事会下设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监事2人。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下设办公室和基金管理部,设办公室主任和基金管理部主任各一人,负责部门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