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5年,我市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成立以来,至今已走过整整21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21年来,随着见义勇为工作不断继承和发展,我市见义勇为工作历经了三个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5年至2005年,这十年时间,是我市见义勇为工作的起步发展时期。这一阶段我市设立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成立了“贵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对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方面。
第二阶段是:2006年至2011年,这五年是我市推进见义勇为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的重要时期。特别是2005年,我市以政府令形式,颁布施行了《贵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暂行办法》,成立了“贵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继承发扬了“贵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能职责,在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同时,更加注重对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保障,让见义勇为人员不再有“后顾之忧”。
第三阶段是:2012年至今。这一阶段按照贵州省十大民生工程任务的安排部署,我市新成立了“贵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这是我市见义勇为工作历史进程当中的一次重要转折,是顺应时代发展和形势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社会保障机制。将以前由政府主导的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向社会团体组织的全面转型。从这一阶段起,基金会实现了经费、人员、办公场地三到位。一个专职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社会团体展现在世人面前,我市的见义勇为工作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与此同时,全市10个区(市、县)也成立了“见义勇为工作协会”,设立了见义勇为奖励资金专户。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成立了“见义勇为信息工作站”。覆盖市、区(市、县)、乡镇、社区的见义勇为三级工作网络基本建成,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综治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推进了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基金会成立后,连续五年召开全市见义勇为表彰大会,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216人,发放见义勇为奖励金385.6万余元,慰问见义勇为人员180人,发放慰问金67万余元,帮扶救助见义勇为困难人员20余人,发放帮扶救助金10余万元,在全市范围内没有发生过让见义勇为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件。